MBK发官方声明:注册了T-ara商标 与Beast事件不同
8日,韩国娱乐公司MBK方面就注册T-ara商标发表官方立场。
MBK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:“已经注册了T-ara商标。公司有权利向专利厅提交商标注册申请。这不能与Beast事件划等号。Beast成员们当时表明了以后会继续用‘Beast’这个名字活动,因此向其公司询问完意见后,公司表示拒绝。”
该人士还说道:“T-ara与公司是好聚好散,没有任何不愉快。成员们虽然离开了公司,但对今后的发展尚未确定。这种情况下,公司好像不应该被唾骂。”
据悉T-ara前经纪公司MBK于去年12月28日正式申请注册了T-ARA品牌商标,当天正是经纪公司与成员们合约到期的三天前,如若商标通过审核,那么T-ara组合在十年内必须以其他名字进行活动,活动期间如若演唱了此前以T-ara名义发表的歌曲,那么还将支付相应的版权费用。
MBK方面表示"经纪公司认为这是完全可以向专利厅申请注册商标的",但合约到期三天前所采取的这种举措仍然引发了一些争议,这样的行为是否和成员们有过充分的商量也难以得知。
T-ara与MBK的专属合同于去年12月到期,不久前成员孝敏公开了亲笔信,表明了T-ara不会解散的立场。
本文标签:T-ara
留言与评论(共有 0 条评论) |